二、再保理(re factoring):指企业将对核心企业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受让的应收账款转移给其他保理商。
平台内的存管银行机构,可以借助平台内的交易,给保理商更多的授信,实现商业保理更多的资金量。平台内的保理商如因业务开展太多,公司资金不足时,可以将部分应收账款再转让给平台内或平台外的其他保理公司,从而实现更多的现金流,开辟更多的更适合自己的保理客户,以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企业利益最大化。
反向保理与正向保理的核心本质都是应收账款的转让,否则不能称之为合法的保理业务,本文将反向保理和正向保理的区别作如下简要陈述,以供大家一起看到供应链金融体系下,反向保理的可操作性更强。
1.正向保理是由债权人申请融资将其债权转让给保理商;反向保理是由债务人发起申请,将债权人享有的债权转给保理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所有的反向保理均为明保理,不存在暗保理。
2.正向保理是受债权人申请支付应收账款的转让款;反向保理是应债务人的申请支付债权人货款。因而反向保理更像借款,而正向保理则是正统的保理交易。
3.正向保理的债权人申请保理业务获准后,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以外,债权人可以自主决定如何使用融得的资金;反向保理的债务人申请获准后,债务人融得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基础交易的价款。
4.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的本质虽然都是应收账款的转让,但是正向保理从表现形式来看与应收账款的转让之本质完全吻合;反向保理的表现形式更像银行发放的定向贷款,或者可以说是债务的暂时转移。
5.二者的风险控制点和控制措施均有不同。
正向保理风险控制重点在于债权人信用或偿付能力。实践中通常是对卖方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抗风险能力进行考察,达成保理交易时是由卖方提供担保;明保理的情况下由买方签收债权转让确认函,暗保理中往往没有确认函。
反向保理的风险控制重点则主要在于债务人的信用与偿付能力,需要对债务人的资信全面调查,实践中是由债务人签署债权转让确认函,并由债务人提供还款担保。
结合供应链金融与三种保理业务的简述,我们可以看到,供应链金融体系或平台内,各个企业的信用和风险状况更加透明,交易流程和真实性更容易确定,商业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的前期尽调投入可能会更小;保理商的资金融通渠道与保理商之间的联合拓展更加顺畅;商业保理能够寻求到更多的客户并参与到实体经济发展中去;保理的业务模式从传统向创新迈出了一步,反向保理业务获取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更加凸显。
但实践中也有一部分走在前面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出现了核心企业大面积违约事件的发生,所以制度的设置,技术节点的控制与开放,线下的保障措施,法律的适用,每一点都不能含糊。想让供应链金融为商业保理插上一对翅膀,飞的稳,飞的远,飞的高,也许需要法律人士、技术人士、商业精英们共同的不懈努力。在失败中前行,是创新者的必然所遇。